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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学院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是进一步畅通师生诉求渠道,有效化解矛盾,推动学院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手段;也是学院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打造网络问政、舆情回应的新型服务载体。其职责是:一、负责全院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指导与考核管理。

二、负责学院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的业务流程、日常应用及综合管控。

三、负责全院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的开发建设、技术支持、运行维护等工作。四、负责学院教育阳光服务网上大厅建设,并利用全院系统开展日常工作。

五、建立学院教育阳光服务平台运行机制。建立诉求处理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正面回复诉求制度,要求及时办结,正面回复,不敷衍,不应付。

六、建立学院教育阳光服务处理协同机制。在诉求协同处理工作中,要求主办、协办单位相互配合,认真履职,主动作为,严禁以任何理由推诿、拖拉,或拒绝不办。

七、建立学院教育阳光服务信息通报机制。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应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民情民意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各类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客观情况,及时报告学院董事长、党委书记、院长和有关领导,供其参考决策。

八、建立学院教育阳光服务绩效考核机制。把诉求处理工作情况作为各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每年开展一次评先评优工作进行表彰奖励。

九、建立学院教育阳光服务工作问责机制。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对存在诉求处理不及时等问题的,对责任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